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关乎市场活力与社会稳定。为深入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精神,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共计12件。这批案例聚焦民企内部腐败治理、产权平等保护、创新成果维护等核心领域,为司法实践提供明确指引,是推动民营企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李伟民博士和伟博律师事务所郝欣律师对这批案例的特征和意义进行深度解读和评析。
法评内容
李伟民主任指出,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在《民营经济促进法》于今年5月20日正式施行后,迅速发布这批典型案例,充分释放了司法机关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的强烈信号。从案例整体特征来看,其代表性、全面性尤为突出,可概括为三大核心特点。
特点一:地域覆盖广泛,兼顾区域发展差异
12件典型案例并非局限于单一经济区域,而是广泛分布于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充分考虑了不同区域民营企业的发展特点与司法需求。这种跨区域的案例选取方式,能够为全国范围内的同类案件处理提供统一参考标准,体现了司法保护的均衡性与普适性,让不同地区的民营企业都能感受到平等的法律保障。
特点二:审级跨度全面,贯穿司法裁判体系
案例审级完整覆盖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直至最高人民法院,贯穿我国四级法院审判体系。不同审级的案例各有侧重:基层法院案例聚焦基础纠纷的裁判思路,为日常司法实践提供操作指引;高级法院及最高法案例则针对复杂疑难案件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形成立体化的司法指导框架,助力各级法院统一裁判尺度。
特点三:专业领域多元,精准回应民企司法需求
案例涉及法律领域广泛,全面覆盖民营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高频法律问题:
刑事领域:重点关注企业内部腐败治理,针对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罪与非罪的认定作出示范,强化对民营企业内部管理秩序的司法保障,筑牢企业合规经营防线。
行政领域:聚焦行政法及行政处罚法执行中的权益保护,规范行政行为对民营企业经营活动的干预,防止权力滥用损害民企合法权利,为民营企业营造稳定的行政法治环境。
民事领域:在合同纠纷、产权保护等案件中,明确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有完全平等的法律地位,法律将依法“亮剑”,平等支持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
知识产权领域:涵盖专利技术保护与商标权利纠纷,对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的商标依法宣告无效,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筑牢知识产权屏障,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出海服务领域:包含民营企业“走出去”相关案例,结合我国法律中域外条款效力的强化,为出海企业提供跨境法律保护,助力民企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全球竞争力。
执行领域: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以保障产权和合法权利实现,确保胜诉企业权益落地;另一方面强调合法合规执行,杜绝执行程序中的随意性和违法行为,维护民营企业经营稳定性。
企业破产领域:涉及破产与重整程序,明确“破产非目的,重生为目标”的理念,通过府院联动、引入投资和金融支持等手段,推动困境民营企业通过重整实现重生,盘活市场资源。
最后,李伟民主任表示,这批典型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生效后的关键节点发布的重要司法成果,集中体现了司法保护民营经济的最新动向。
它向全社会清晰传递出司法机关的坚定立场: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利不是口号,而是贯彻党中央精神、落实法律规定的实际行动,更是司法裁判的明确导向。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司法机关正以实际行动向民营企业家和社会各界宣示,对民营经济的保护将动真格、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