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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由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和伟博法治研究院主办的“4.26知识产权专题活动”主题讲座在阳光金融中心伟博律所北京总部办公室顺利举行。由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多名律师担任主讲人,围绕商标、商业秘密、人工智能生成物、专利等领域的前沿、热点问题,从法律制度、司法争议、维权策略等多个角度展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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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伊始,主持人伟博律所张婷婷律师对在场及线上观看的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对本次伟博开放日的背景做了简要介绍。张律师表示,知识产权作为伟博律所的核心优势业务领域之一,在值此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伟博律所邀请丰富实务经验的资深专业人士及朝气蓬勃的青年律师,给大家分享伟博人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与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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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伟博律所创始人李伟民主任就本次“4.26知识产权专题活动”进行致辞。李主任表示,知识产权是国家创新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内容,科技创新发展与知识产权两者相辅相成、不断携手共进。本次知识产权专题活动由12位主讲人,两位与谈人的豪华团队组成,题目涉及商业秘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不正当竞争、大数据、人工智能,公司法等学科交叉学科的问题,涉及知识产权出资,知识产权融资等前沿领域,将紧密结合伟博律所经办的经典案例进行分享。其中,伟博律所经办的“非法抓取数据不正当竞争案”更是于同日荣获了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评选的2024年度知识产权诉讼类经典案例。李主任强调,本次论坛为庆贺世界知识产权日而举办,也是加强和同行交流的机会,也是青年优秀律师展示自己成果的盛会,最后预祝活动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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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上半场第一位分享嘉宾是伟博律所副主任范秀霞律师。范律师以《算法推荐与平台责任》为题,针对算法推荐的基本概念、实现原理、重要影响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并结合避风港原则、红旗原则等法律规定基础,对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内容管理义务、风险预防义务、审查义务等注意义务点进行了提示,以期实现各方利益的平衡和社会治理的目标。接下来,范律师结合司法审判中的具体案例,明确平台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的区别,合理界定了算法推荐服务者的责任边界。最后,范律师提示了审查义务的风险防控,认为可以通过运用技术手段、完善内部制度建设等方式,实现平台与权利人的互利共赢,共同营造健康的网络内容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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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上半场第二位分享嘉宾是伟博律所周伟律师。周律师以《音乐作品司法保护难点与应对》为题,结合自身多年法律服务经验,分析音乐作品版权司法保护的背景、困境和对策。周律师首先展示了音乐产业的现状及全球市场的规模,并针对AI创作的音乐是否受到法律保护、AI音乐的版权属于谁、“AI音乐”快餐式创作是否将成为原创音乐的“杀手”等司法实践困境,逐一提出自己的真知灼见。最后,周律师结合《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中对于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AI传播服务平台、互联网分发平台和用户的要求规定,分析了完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路径,呼吁推进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协同保护和权利人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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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上半场第三位分享嘉宾是伟博律所赵逸律师。赵律师以《数据资产的司法保护》为题,结合伟博律所经办的两个数字资产案例,分析了数据要素在司法保护中的重要意义。赵律师结合两个案件中关于因非法抓取竞争对手数据库数据进行商业使用案情的具体区别和共同点,对涉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分析和定性。赵律师表示,案件中数据交易价格是评估数据价值的重要参考因素,同时,数据价值还应当结合数据的实际应用场景和应用方式确定。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时代的“第五要素”,而数据知产司法保护关乎新质生产力和创新驱动发展,关于数据交易价格与数据价值评估的相关裁判观点对于数据知产司法保护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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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上半场第四位分享嘉宾是伟博律所涉外部副部长周易凡。周易凡以《互联网环境下商标性使用的司法认定》为题,分析讨论了互联网环境下商标性使用的新场景,结合具体案例的司法认定分享了前沿实务启示。首先,周易凡解析了商标性使用的构成要件及其在互联网新领域下呈现的关键词推广、APP名称、系统性跨平台组合使用等新场景,通过伟博律所经办的案例,解析了法院对于新型商标性使用及商标侵权行为的司法认定。最后,周易凡提示了互联网商标性使用的认定边界、核心判断标准,以及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判断标准,呼吁互联网环境下的商标性使用认定需兼顾技术特征与商业逻辑,司法机关需在保护商标权与促进技术创新间寻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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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上半场第五位分享嘉宾是伟博律所曹琳娜律师。曹律师以《AIGC司法裁判最新动向》为题,详尽分析了近期热议的“春风案”和“蝴蝶椅案”并提示了AIGC司法裁判动向。曹律师首先对“春风案”中AI文生图是否构成作品及谁是作品的作者等争议焦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引用了业界多位法学专家的观点进行全面的解析。“蝴蝶椅案”中,曹律师结合法院判决,分析了该案AI文生图中独创性认定的标准、实质性相似比对和思想与表达二分法等诸多案件争议点。曹律师最后强调,司法裁判要从案件事实出发,认真审视AI软件用户与AI软件的交互关系,审慎、慎重考量作品性质,并从法律要件的角度进行分析定性,"蝴蝶椅案"对AIGC产业的发展和对AIGC产物的应用与保护作出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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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上半场第六位分享嘉宾是伟博律所畅会肖律师。畅律师以《知识产权出资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为题,从知识产权作价出资的立法演变和法律依据入手,提示知识产权出资中面临的权属风险、侵权风险、估值风险、转移风险和税务风险,并结合新《公司法》逐一注明上述风险的法律后果。最后,畅律师结合自身多年的实践经验,针对以上法律风险,提出了权属核查、侵权风险防控、规范评估、完善知识产权转移程序和公司税务筹划等风险防范措施,详尽探讨了如何完善知识产权出资制度与实践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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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博律所李佳静律师对上半场分享前沿知识产权问题的嘉宾进行了全面的点评。李律师对上半场主讲人的分享表示了肯定和赞许,并结合北京法院2024年度知识产权、商标授权确权司法保护“双十大”案例,针对最新前沿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呼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职能作用、提升数字经济司法保护水平、精准服务创新发展大局,积极推动伟博律所知识产权业务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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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暂茶歇之后,下半场第一位分享嘉宾是伟博律所孟凡臣律师。孟律师以《知识产权融资司法实务》为题,阐释了多元融资模式对知识产权活力的激发,并结合实际案例分享了知识产权价值的评估和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孟律师首先介绍了知识产权融资的基本概念、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详细讲解了质押融资、技术入股、知产引资、知产融资租赁的操作流程。接着,孟律师结合案例,从成本、收益、市场法等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的适用场景和难点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司法实践中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确定与价值评估之间互为参考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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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下半场第二位分享嘉宾是伟博律所鲍爽律师。鲍律师以《舞蹈形象司法保护前沿》为题,对舞蹈艺术的基本特点和商业价值、司法实践中的保护现状及法律保护的前沿热点问题分享了自己的观点。鲍律师首先确认了舞蹈艺术的知识产权底蕴、法律赋能和艺术内涵,表示舞蹈技术的商业价值已经从单一演出扩展至全产业链。鲍律师强调,舞蹈形象难以受到著作权保护,其“静态造型”难以获得法律的平等保护,实质性相似的侵权比对维度存在难点,并结合自身主办的经典案例《月光》舞蹈作品案,指出了舞蹈形象法律保护的前沿热点问题中服化道、舞蹈静态画面的认定形式的法律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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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下半场第三位分享嘉宾是伟博律所专利代理师董芙蓉。董老师以《AI领域专利申请现状分析》为题,结合近期热门的亦庄机器人马拉松赛事,分析了AI领域专利申请前沿问题。亦庄机器人马拉松赛事实现了从实验室到真实赛场的跨越,一方面,用马拉松极限场景倒逼技术突破,推动机器人在运动控制、环境感知等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公众参与和媒体传播,提升社会对“人机共生”的认知,加速机器人产业商业化落地。董老师随后表示,中国人工智能专利申请量位居全球首位,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AI领域专利也带来相应的法律问题,不仅是法律要面对新技术的挑战,更是未来持续完善人工智能法律规则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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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下半场第四位分享嘉宾是伟博律所取证部副部长李正田。李正田以《AI棋谱分析报告案例评析》为题,简要梳理了诉争所涉及的AI棋谱报告的形式与定位被告具体侵权行为的取证逻辑,进而聚焦到被告绕过Robots协议实施的数据抓取行为是否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予以规制及面对大规模侵权数据如何组织证据逻辑两个问题。李正田指出单纯绕过Robots协议并不直接构成第十二条的妨碍破坏行为,必须考虑具体行为及后果,进而考虑是否落入《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十九条“非法获取”的规制范畴。同时认为服务提供者可以考虑将Robots协议与用户协议进行交叉撰写,以提升对非法抓取行为的法律保护力度。之后基于案件中的技术证据,指出在面对互联网技术类案件时,务必注意技术事实到法律事实的转化问题,再次强调技术事实必须经过严格要求的转化,进而赋予其证据能力,缓解司法领域对技术细节的认知差异,才能够在诉讼中有力支撑起原告方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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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下半场第五位分享嘉宾是伟博律所胡瑞律师。胡律师以《商业秘密案件中秘密点划分的困境及应对》为题,就商业秘密案件中秘密点的地位、划分认定的困境以及实务中的应对策略进行了分享。胡律师认为,秘密点在商业秘密保护当中,秘密点范围的界定及内容的明确影响到权利认定、侵权比对、举证责任分配的全流程,是连接权利人主张与法律要件的核心枢纽。但因为商业信息的复杂性、权利人举证困难、非公知性举证困难等问题,导致商业秘密案件中对秘密点划分存在实践性困境。最后,胡律师根据法院司法认定趋势释明,商业秘密实务中可通过加强专业团队协作、构建逻辑自洽证据体系加强应对策略,为秘密点的保密性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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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下半场第六位分享嘉宾是伟博律所取证部部长王柯力。王部长以《电子证据在新型知识产权侵权中的应用》为题,点明了电子证据在新型知识产权案件中的重要性。王部长认为,电子证据保全作为知识产权维权中重要的一环,是维权诉讼至关重要的证据,并且是有效防止证据灭失的重要方法,对知识产权维权有着重要意义。在互联网时代,新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数量大、范围广,电子证据保全的方式也在不断更新,针对新形势的侵权模式,对电子证据保全的规范要求也越来越高。此次分享,着重根据电子证据保全的方式、传统公证取证与时间戳、区块链电子取证平台的对比以及瑕疵取证对知识产权维权的影响等方面,为电子证据保全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


活动的最后,伟博律所高级合伙人范秀霞律师对本次活动进行了全面的总结。范律师对在座和线下各位朋友们的积极参与表达了感谢,并对本次12位主讲人的分享表示了肯定和赞许。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与新技术不断结合、其重要性亦日益凸显。本次活动不但为大家献上了一场精彩的知识盛宴,还为大家全面且深入地理解知识产权各领域提供了一个更加宽阔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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