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04
0次2025年10月31日,北京市伟博(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律师李自柱受邀走进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为硕士研究生带来“企业竞争合规法律实务”专题授课。课程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核心,结合多起典型案例与法律实操场景,从“制度逻辑→司法实践→合规指引”三维度展开,为法学学子搭建起从“法学理论”到“实务应用”的桥梁。

▲李自柱律师授课现场
“反不正当竞争法究竟是知识产权法,还是竞争法?”课程开篇,李自柱律师以这一核心争议切入,打破学子对法律部门的固有认知。他指出,尽管《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国际条约将“制止不正当竞争”纳入条约中,且司法实践中反法常与商标案件交织,但通说仍将其界定为竞争法、行为法。具体而言,与著作权法、商标法等“赋权法”不同,反法不直接为经营者设定专有权利,而是通过规范竞争行为,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秩序,本质是“商业行为的裁判规则”。
李自柱律师特别以“晨光笔案”为例:晨光公司K-35型中性笔外观设计专利到期后,法院仍以“该设计已成为知名商品特有装潢”为由,适用反法认定仿冒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李自柱律师指出,这说明一种客体可能同时受多种知识产权保护,一种权利终止不代表其他保护消失,企业需建立“全维度保护思维”。
结合全国法院近十年案件数据,李自柱律师聚焦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害商业秘密、网络不正当竞争等几类高发案件,用“案例+裁判规则”详细解读了实务中的难点和焦点。

▲李自柱律师授课现场
基于司法实践痛点,李自柱律师从“事前预防→事中应对→事后补救”全流程,为企业竞争合规提供可落地的操作方案,比如:树立品牌意识,深入市场调查,远离与他人近似的商业标识;密切关注同业竞争者,防止他人模仿自己的商业标识;商业宣传内容客观真实,表述严谨精当,谨防欺骗、误导消费者;杜绝使用违反《广告法》的词语进行商业宣传,如最高级词语等;慎用比较广告,不得已采用比较广告时,严禁指名道姓,保持客观公允立场;发律师函、声明等要注意措辞,召开新闻发布会要提前审核好发布内容,防止有虚假信息、误导性信息等等。
李自柱律师还强调,企业应建立并完善商业秘密合规体系,比如:与所有员工,尤其是重点岗位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制定系列保密制度;对重要的涉密内容安排专人保管,采取加密加锁等方式保管,限定接触人员范围和级别等等。
课程结束后,现场听课的法学院学生纷纷表示:李自柱律师的课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操工具,都是未来实习、工作能直接用到的知识,收获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