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一名家事律师,近期追央视正在热播的《家事法庭》连续剧,被“小笼包抚养权争夺案”深深触动。剧中这对网红父母的拉扯,不仅是剧情冲突,更折射出当下不少离婚家庭的现实困境——当抚养权沦为流量筹码,当孩子成为争执的“工具”,法律如何守护未成年人的成长?今天,我们结合剧情聊聊背后的法律问题,让大家在观剧的同时,读懂婚姻家事里的法理与温情。
▮剧情回顾:一场以爱为名,实则逐利的抚养权闹剧
《家事法庭》中,小笼包的父母刘文波与孙辣辣是靠分享女儿日常吸粉的网红夫妻,小笼包的童真模样,是他们流量变现的核心“资本”。夫妻感情破裂后,一场围绕小笼包抚养权的闹剧正式上演。
法庭上,两人毫无对孩子成长的考量,互相抹黑、指责对方虐待子女,甚至提出“按时间段拆分抚养”的荒唐方案,只为争夺孩子的“控制权”。庭审结束后,双方在法院门口公然抢夺孩子,女方当场直播,将孩子的恐惧暴露在公众视野,这一幕被举报后,孙辣辣的账号被平台封禁。眼见流量“摇钱树”崩塌,孙辣辣丢下小笼包去解封账号;父亲刘文波见孩子再无流量价值,也撒手不管,任凭5岁的小笼包在法院门口孤立无援、哭闹不止。这场闹剧,本质是流量与利益的博弈,最无辜受伤的,始终是懵懂的孩子。
▮法律解读:5岁孩子的抚养权,到底该归谁?
剧中小笼包5岁,处于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抚养权争夺常见年龄段,很多父母误以为“谁经济条件好,孩子就归谁”,这是典型误区。结合《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判决的核心原则只有一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经济条件只是考量因素之一,并非唯一标准。
具体来说,法院会重点关注三方面:一是孩子平时主要由谁照顾、与谁感情更深厚,小笼包长期由奶奶照料,这会成为重要参考;二是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不仅看收入,更看陪伴时间、个人品行,剧中父母忙于流量变现,将孩子当作牟利工具,会严重影响其抚养资格;三是孩子的生活环境是否稳定,更换居住地、学校是否会对其身心造成影响。
若一方有虐待、遗弃孩子或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法院会优先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5岁孩子无法自主表达意愿,法院会结合其生活习惯、情感依赖等综合判断,像剧中小笼包父母无视孩子感受的情况,法院会重点考察双方亲人的抚养意愿与能力。因小笼包奶奶长期照料孩子,既有意愿也有能力给予陪伴关爱,法院最终将抚养权判给父亲,实质上是让奶奶承担主要抚养责任,确保孩子在有爱的环境中成长。

▮直击要点:把孩子遗留在法院,不是赌气,是违法
小笼包父母因追逐利益将孩子遗留在法院,从法律角度看,该行为涉嫌违法,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首先,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会因离婚、争吵消失。《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离婚后该义务依然存在。将5岁的小笼包遗留在法院,属于典型的“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孩子无独立生活能力,随时面临人身安全风险,该行为已侵犯孩子合法权益。
其次,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刑法》中的遗弃罪。司法实践中,对年幼、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却拒绝抚养,将其置于无人照料的危险境地,经劝阻训诫仍不改正的,属于“情节恶劣”,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现实中也有类似案例,一对夫妻离婚调解未果,当庭将4岁孩子遗弃在法院大厅,最终被法院依法处罚并写下悔过书。
更重要的是,这种行为会给孩子造成巨大心理伤害。被最亲近的父母抛弃,会让孩子产生强烈的恐惧、自卑和无助感,这种心灵创伤可能伴随一生。婚姻可以破裂,但为人父母的责任绝不能一推了之,法院从来不是“甩娃”的场所,无论夫妻矛盾多深,孩子的安全和成长都应放在第一位。
▮重点解惑:无利用价值被拒养,法律如何护娃?
小笼包因失去流量价值被父母双双抛弃,现实中此类父母因孩子无利用价值拒绝抚养的案例并不少见。结合南京栖霞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典型案例小案微故事|同意离婚!但均不想抚养孩子?栖霞区法院这样做,若小笼包父母始终拒绝抚养,法律会通过紧急干预、强制追责、严厉惩戒三大举措,为孩子撑起法律保护伞,这也是此类情况的核心救济路径。
栖霞法院的案例与小笼包的遭遇高度相似:夫妻离婚后约定孩子由男方抚养,后男方以收入降低、身体不佳为由拒绝抚养,女方则以无工作、无力负担推诿,孩子陷入无人照料的困境。法院介入后妥善化解纠纷,为同类案件提供了明确指引,结合该案及法律规定,被拒养孩子的维权路径清晰且有依据。
第一步:紧急干预,保障临时照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子女处于无人照料的危险境地时,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或儿童福利机构会第一时间介入实施临时监护,保障孩子基本生活和安全。栖霞法院审理该案时,发现孩子被父母推诿后,立即联动妇联、心理咨询机构妥善安置孩子,同时对父母进行初步劝诫,这也是小笼包被抛弃后能获得的首要法律保护。
第二步:依法追责,强制履行义务。这是核心环节,孩子的近亲属、居委会、妇联等组织,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父母履行抚养义务或申请变更抚养权。栖霞法院在该案中,向互相推诿的父母签发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二人接受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同时通过心理疏导让其认识到自身责任,最终判决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男方按期支付抚养费,强制双方承担抚养责任。
第三步:严厉惩戒,杜绝失职行为。若父母经法院训诫、责令后仍不改正,将面临多重严厉惩罚:一是被撤销监护资格,由有能力的近亲属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父母仍需支付抚养费;二是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导致孩子流离失所、身心受损的,涉嫌遗弃罪,面临刑事处罚。
需要明确的是,抚养孩子不是“投资”,无论孩子是否有流量、能否带来利益,父母的法定抚养义务都不可放弃、不可免除。栖霞法院的案例,既是对失职父母的惩戒,也是对所有父母的警示,法定抚养义务不会因孩子的“价值”改变,更不会因父母的自私免除。

▮总结:婚姻散场,别让孩子为父母的自私买单
追完《家事法庭》的小笼包抚养权案,令人感慨万千。婚姻是夫妻两个人的事,缘分尽了可依法好聚好散,但孩子从来不是夫妻争执的“筹码”,更不是流量变现的“工具”。
5岁的小笼包,需要的不是父母在法庭上的互相指责,不是被当作“商品”展现在镜头前,而是稳定的生活、足够的陪伴和真挚的爱意。法律明确抚养权判决原则、出台家庭教育指导令,本质就是为了守护每一个未成年人的成长,不让他们因父母的矛盾和自私,承受本不该有的伤害。
婚姻可以落幕,但父母的责任永无止境。愿每一对离婚夫妻,都能放下争执、守住底线,优先考虑孩子的感受,用理性和温情为孩子撑起安稳的天空;愿每一个像小笼包一样的孩子,都能远离纷争,在爱与陪伴中健康快乐长大。